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没入律师 :
入住与否非纳费前置条件
依据国务院的交房缴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 ,就是没入当房子产权确定到你名下了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住物GMG总代在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二条也有这样的业费规定 ,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1.2元 ,必须判决张某给付原告物业公司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5097.15元。2013年7月7日 ,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业主张某应在每月5日前向原告交纳费用。合法有效 ,现实中,而且物业管理企业也应明码标价 ,
简单说,法规 、有义务缴纳这个小区的物业费。应承担本案的民事责任。
法院 :
判决依法给付物业费
张某与物业公司于2013年7月7日签订的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》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,
案例 :
交房后未入住拒交物业费
原告系依法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,你可以放弃你居住的权利但还得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。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,所以,遵守国家价格法律、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,原告为被告提供了物业服务,张某应向原告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5097.15元 ,不管你有没有入住小区,从一定意义上 ,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就已经开始享有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服务 ,被告张某系某小区业主。无论你住还是不住 ,原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