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高小松
买房法院:
不动产物权依法登记生效
詹某汤某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委托关系。陈某购买登记于汤某名下某房屋,借他人名义购置房产。
案情 :
一房存二主 引发产权纠纷
2015年5月,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。但根据物权法规定 ,
其次,
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,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结合案列作了解答 。而后陈某向法院提起继续履行合同(强制过户)诉讼 。购买房屋后,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,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。借他人名义买房有哪些风险?近日 ,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,变更 、